1.大型商业综合体未按照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乃(应急消〔2021)59号)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什么叫观点<㊣/stron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餐饮经营主体装修施工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批违规动用明火。未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检查。
4.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零售场所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3.成品油㊣零售企业未对散装汽、柴油销售规范管理,未落实实名制登记要求成品油零售企业未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未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4.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未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未设有烟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2.中央储备肉、边销茶、生丝承储企业未定期对储存库电气、电路、防、防火、制冷等设施设备故障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燃气经营企业或燃气主管部门未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培训;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防部门未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
4.餐饮经营主体同✅时具有卡拉O✅K、歌舞表演等娱乐功能的大型活动人数标准,未取得文化娱乐部门相关许可,未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3.住宿经营主体未㊣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未对该住宿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
1.在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主办单位未制定展览活动安全生产及应急预案,未明确安全生㊣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加强人员检查及现场安全管理,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
2.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在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未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并取得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复的活动安全许可。